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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氣差、日子苦,就連中小學生吃剩下來的剩菜,都有好多人搶著要。教育部最近修訂了「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增訂「剩菜條款」,要求學校應將剩菜優先分配給貧困學生,之後才能分給校外人士。

此外,教育部也要求各校注意剩菜的衛生及品質,學生傍晚下課才能帶回去的剩菜,最好先放在冷藏庫保存,不要讓學生從中午就用塑膠袋打包、放在抽屜裡,以免腐敗,吃壞肚子。

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表示,有些將營養午餐剩菜管理得比較好的學校,還會考慮到學生的自尊心,不會把剩菜當著全班同學的面交給學生,而是先按班級分好,放在廚房冷藏庫,學生放學前再到廚房領,不會被其他同學看到。

雲林縣斗六國中把營養午餐剩菜送給中低收入戶的新聞經報導後,各地愈來愈多沒飯吃的民眾,打起了學校營養午餐的主意,許多排隊領取的地點還發生了吵架、打架等「搶菜大戰」,反而校內有需要的學生不一定領得到。

教育部為次修訂中小學午餐的注意事項,增列十五條之一的「剩菜條款」,要求學校應定期檢討經營效能,控制營養午餐的製備數量,以免產生過多剩菜;有剩餘時,「為珍惜資源有效運用及照顧貧困學生,學校得建立相關機制,提供貧困學生。」

教育部指出,學校營養午餐的費用除由學生自付,還有部分吃不起午餐的學生餐費是由政府補助,剩菜的所有權屬於學生全體,因此,也應優先提供給貧困學生,而非校外人士。

教育部強調,各校不只是要注意營養午餐的供應品質,要讓貧困學生帶走的剩菜品質也要「嚴格管控」,以免學生及家人吃出毛病來。

傅瑋瑋表示,剩菜最好儲存在學校單獨的冷藏室,如果要與生食放在同一冷藏室時,也要注意熟食在上、生食在下的原則,以免熟食受到滴落的血水等汙染。

【2008/0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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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校的剩飯菜減少,只好到夜市的滷味攤幫人照顧攤位,打烊時領一點滷味回家吃囉!」雲林縣斗六市吳姓婦人得知學校午餐剩飯菜優先提供有需要的學生,她一臉茫然,並說「除了這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針對教育部的要求,中南部有些學校表示,只能盡力而為;有人則認為,提供社會福利和改善貧苦環境是政府的責任,讓人在校門口排隊搶剩飯菜,不是進步社會應該有的現象。

「學生領取剩飯菜,是否傷及自尊?」雲林縣淵明國中校長劉耀宗說,有些學生提剩飯菜回家的確會感到不好意思,老師便會把剩飯菜分成兩包,一包放在書包裡,另一包裝在環保袋裡。

也有些老師會請有需要的學生親友,等學生放學後再到學校領取。還有熱心的學生會幫同學一起提著剩飯菜出校門。

雲林縣斗六國中校長謝鴻志表示,校方會先考量學生人數,控制學校午飯菜份量,不會讓學生不夠吃,也避免浪費;但每天仍難免會有一些剩飯菜,除提供需要的學生帶回家當晚餐,其他就分贈學校側門排隊領餐的低收入戶。

謝鴻志說,若因新政策,致使分給校外貧戶的剩飯菜份量減少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站在學校的立場,「能幫助多少人,就幫助多少人」。

嘉義縣有些校長倒是擔心提供剩飯菜的保鮮問題;他們表示,中午的飯菜以塑膠袋包好放在廚房,等到學生放學時領取,因無冷藏,萬一飯菜變質或不潔,造成人食物中毒,「該由誰負責?」他們建議教育部補助經費添購冷藏設備。

【2008/0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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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不少學生把營養午餐放在抽屜裡,下午放學才帶回家,且怕周末學校沒上課、家裡也斷炊,還把剩菜「省」到周末吃,營養師直呼「好危險!」「如果食物中毒豈不是更慘?」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營養師張惠萍指出,營養午餐因經過打菜等攪動過程,空氣中的細菌容易落到飯菜裡,比一般家裡隔餐菜或喝喜酒打包的菜還危險,必須特別小心保存。

張惠萍也特別提醒學校及學生,某些菜餚,像炒蛋並不適合打包;如果源頭就有沙門氏菌感染,一旦長時間擺放,沙門氏菌就會大量繁殖;至於炸排骨、炸魚等,因是整塊的,接觸細菌的面積小,比較安全。

學校營養午餐剩菜如何保存?張惠萍建議,最好先等午餐的溫度降到室溫後,就放進學校冰箱裡保存,等到學生放學回家時再取出,回到家後,也要儘快放進冰箱,要吃時再拿出來加熱,「剩菜最好當天就吃完,否則隔天也應吃完,不要留到第三天。」

張惠萍說,食物煮好之後,最好在一個小時內就食用完畢。夏天細菌的繁殖速度更快,溫度每上升十度,細菌繁殖速度就增快一倍。張惠萍說,食物不見得發酸才是壞掉,很多食物中毒的毒素都是嘗不出的。

【2008/0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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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許炯祥/國小老師(中縣豐原)】2008/01/08

我對教育部修訂學校午餐注意事項,增訂「剩菜條款」,感到相當驚訝與不解。

首先,就以我任教的學校而言,早在數年前,由原本的供應盒餐改為團膳自助打菜後,幾乎所有的老師在發現班上有家境貧困學生後,都會優先指導他們將每天剩餘的營養午餐打包帶回家,以免因為家庭經濟困頓,而面臨晚餐斷炊餓肚子。因此,我的疑問是:難道會有學校校長、主任或老師寧願見到自己的學生晚上餓肚子,而將營養午餐的剩餘部份直接發送給校外貧困人士嗎?

其次,就如教育部指出的:營養午餐的費用,除了付不起午餐費的學生是由學校或是社福團體補助外,其餘大部分都是學生自付,因此,剩菜的所有權應屬學生。相信絕大多數學校都懂得照顧貧苦學生,何需教育部越俎代庖,增訂條款來指導學校如何處理?

今社會經濟蕭條,有越來越多的學生家長繳不出午餐費,而教育部高官們,還在為「去蔣」問題呶呶不休。

相信社會上大多數的家長與老師和我有相同的期待,就是目前仍然有許多的教育問題,更急待教育部去積極擘畫與推動只要教育部官員們秉持教育應有的專業與良心,不問政黨,不問藍綠,專心把教育搞好,讓人才作為國家發展的後盾,經濟自然也會好,肚子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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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09 
剩菜條款 背後還有難題
許學政/雲林土庫(國小主任)

     教育部修訂「剩菜條款」,要求營養午餐剩餘時,提供貧困學生。有些學校還考慮到學生自尊心,不會把剩菜當全班同學的面發放。看到此,突然想問:「窮是一件羞恥的事嗎?」

     筆者曾經歷兩件事。一位品學兼優貧困學生,為鼓勵他,我總盡可能去幫他申請獎助金,本以為如此可助其稍解經濟困境,未料他竟跟我說:「老師我可不可以不要領,因為那很丟臉…」,即便我盡力鼓舞他,頒獎時,他仍神情落寞。

     當上主任後,有一次,導師發現某女學生未吃早餐,便跟我提議說:「學校有些保久乳可否給與某生」,我應允。為顧及該生自尊心,我總偷偷把她叫到跟前,未詢問她的意見,便將兩瓶保久乳塞到包包內。然而漸漸地,我發現這個學生總是有意無意避開我。某日,她終於畏怯的說:「主任我不喜歡喝保久乳,以後可不可以不要拿給我?」這話讓我的內心顫了一下。

     我總以為我的好意及顧慮,應可讓孩子獲得最大幫助,但我是否真的瞭解孩子內心需求,為何我會不經意的灌輸孩子「獲得別人的幫助是一種見不得人的事,不要讓別人知道」。雖然我是無心的,但是我的作為卻不自覺的傷了孩子的心。是不是整個社會亦是如此的給與孩子這樣的觀念呢?為什麼要偷偷的,好像這是很不光彩的事呢?但是正大光明,若無其事的作法,又真的能讓孩子能自在的與同儕相處嗎?

     「剩菜條款」愛心的背後,身為老師,其實還有很多學分待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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